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光电制造学院 关于给予童心蓉、罗秋雁、刘静静同学违纪处分的决定
作者:光电制造学院 光电制造学院 发布时间:2024年04月29日 15:24

童心蓉,学号:2348003131;罗秋雁,学号:2348003105;刘静静,学号:2348003121,均为材料成型2301班学生。三位学生在校期间存在诽谤侮辱他人行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十一条,决定:给予童心蓉、罗秋雁、刘静静警告处分。



光电制造学院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