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分院关于助学金评定的注意事项
作者:吴老师 汽机系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31日 09:35

 汽机分院关于助学金评定的注意事项


各班级、各班主任:

根据上级和我院2019年国家助学金、学院奖助学金的评定通知,为了做到评比定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真正对班级家庭贫困、生活俭朴的同学关心、帮助,在学校评定工作通知的基础上,汽机分院具体作出以下实施意见和主要参考依据:

1、各班在评定中要作好宣传和引导,把国家、学校对贫困学生关心、帮扶的温暖,传达到每位同学,使广大同学在助学金评选中受教育,真正形成勤奋学习、自强自立、感恩社会的良好氛围。各班最好成立助学金分配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党员同学等主要干部一起讨论决定;

2、国家助学金和学院助学金,首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勤奋学习、积极向上、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一档助学金在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中评选,二档助学金在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同学中评选。

3、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所有参评助学金的同学要“勤奋学习、积极向上”,所以要求参评的二年级、三年级同学原则上一年内补考后无不及格。

4、评定时要考虑是否有经常迟到、旷课的现象,寝室评优评差情况,对于受到学校纪律处分、2019年春季学期至今累计旷课10节以上、恶意拖欠学费或谈恋爱造成不良影响的同学不能评定。大一各班评定时要考虑晚自修的出勤情况。在经济同等困难的条件下,积极参加广播操、运动会等志愿者的同学优先考虑。

5、革命烈士子女、低保家庭、农村五保对象、残疾同学、单亲离异孤儿、已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以及在国家级、省级以上竞赛获奖的同学等优先考虑(本班建立贫困生档案中的同学优先考虑)。不能简单的以学生填写的家庭月收入作为唯一的标准,可以让学生自己写一个书面材料,介绍家庭的主要困难,并找学生谈心谈话,尽可能了解同学们家庭的真实情况。

6、有下列现象的同学,可以考虑、讨论给予降低助学金档次、或者取消评比资格:

A、存在高档消费现象的同学:如购买500元以上的鞋子,或3000元以上的高档手机,或5000元以上的电脑等;

B、有经常性迟到、旷课的同学,夜不归宿、经常性抽烟的同学。

C、大二、大三有不及格的同学。

D、受到学校纪律处分的同学。

 欢迎汽机分院全体师生一起给予监督,有问题、有意见请以电子文件形式反馈请发至“吴老师邮箱649334871@qq.com”

 

汽机分院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