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任课老师:
现将期末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期末考试时间:第16、17、18、19周。
2、出卷:第16周考试期末试卷经审核后请于本周六之前交至汽办;第17、18、19周考试期末试卷未交的,都请按汽机分院规定在课程考试前两周将试卷审核后交至汽办。详细考试周及出卷信息请查看附表《2016-2017-2期末试卷出卷汇总表》,本学期有做老师实际交卷日期登记,出卷如迟交或未交试卷导致试卷无法印刷等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任课老师自行负责。
3、课程考核形式除“平时、开卷考试、闭卷考试”、“集中实训”外的,请该课程的任课教师认真填写“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非卷面考试申请表”。于17周周二(6月13日)前将电子稿发至631706659@qq.com邮箱,专业主任签字后的纸质稿交至汽办。
4、请各位老师在各专业课重修考试前2周再次配合教学秘书确认学生重修考试资格名单。
5、试卷、答案格式须采用学院规定格式、打印清楚、排版美观。为防止考生在考试过程中交换试卷作弊,每份试卷、答题纸(尤其是有答题纸的,试卷不装订的),均请在第1、5、9页上加考生姓名班级等标注。为倡导节约,如有答题纸的,试卷内容和答题纸内容请不要重复。试卷和答题纸排版以偶数页为宜。
6、教学要求相同,采用同一教学大纲、教学进度的课程,应使用同一套试卷。使用同一套试卷或相近试卷的课程须在同一时间考核。
7、试卷尽量从现有试题库中抽取制卷。各出卷教师须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出卷,试卷的难度适中,题量适当,并严格控制学生考核时间(120分钟),同时,各教研室主任、各专业(专业群)主任,请严格审核、把关。
8、试卷应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泄漏试题内容。
9、关于期末监考安排工作,第17、18、19周共54场考试,需监考老师108人次,监考安排原则上按照任课老师课表上的空余时间点安排监考,如有特殊要求请在监考安排通知后两个工作内告知,监考安排一经确定,如需请假,请到汽机分院办理请假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