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侵害在校学生违法案件线索排查工作的通知
各班主任:
接学校通知,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确保在校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广大学生创建良好的学习环境,省教育厅将配合省公安厅开展针对在校学生实施违法犯罪案件线索排查工作,依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侵害在校学生违法案件线索排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7〕10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时间:通知之日起至2017年5月25日。
二、排查范围:全校有关侵害在校学生违法案件和线索的时间为2016年1月1日以后。
三、注意保密:有关侵害在校学生违法案件与问题线索,要注意保护秘密和学生隐私,避免学生再次伤害。
四、表格上交:排查表格上交时间为5月26日之前(案件和线索写不下可另附页),联系人:保卫处 郑杰 邮箱:954329862@qq.com
上级详细文件和学校准确通知请在汽机分院班主任QQ群共享中下载查阅。
保卫处 学生处
2017年5月16日
请汽机分院各班主任,结合上次学校对“校园贷”排查情况和学生的不参加校园贷的承诺书,再次对本班同学进行排查,通过了解同学、学生个别谈话等形式,对本班有异常情况或疑似情况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的及时填写下面的表格,并在5月25日前上交系办黄丹华老师处。排查没有发现问题,或者没有异常情况的,也通过QQ留言、手机短信等形式向黄老师说明。
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开展侵害在校学生违法案件线索排查表
院系(盖章) 排查时间: 年 月 日 填表人
排查内容 |
案件和线索 |
针对在校学生发放高利贷过程中涉及的高利转贷、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 |
|
针对在校学生实施暴力讨债的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 |
|
针对在校学生实施强迫交易、收取保护费 等违法犯罪案件和线索。 |
|
校园欺凌、涉毒、性侵、涉暴等侵害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案件和线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