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班学生、往届结业生、班主任:
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学分管理办法),现将学生学分奖励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分奖励申请对象:目前尚有不及格课程的2017届毕业生和往届结业生。具体根据管理办法申请充抵学分;
2、奖励的学分可申请充抵除两课、体育课、毕业设计及专业综合实践之外的课程的学分。但考试中作弊处理的课程不能用奖励学分冲抵,只能参加重修考试;
3、建议学生优先充抵公共选修课学分,因公共选修课如在毕业后需要补修,其程序与在校生相同,需先申请选课,修完考试通过方可取得学分;
4、请各毕业班学生、往届结业生、班主任认真阅读“奖励学分管理办法”,如实填写申请表(格式必须符合标准,否则审核不能通过,具体参照附件3);如申请奖励的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材料未在“奖励学分管理办法”中提及,需填写申请表之外,另填写认定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5、申请流程:需要申请学分奖励的学生填写“奖励学分申请表”电子稿,表格名称为“学号-姓名”,再以班级为单位,以“某某班级奖励学分申请表”为文件名,按学号顺序统一上交电子文档,另外各班需交一份“2017届毕业生学分奖励统计表”。奖励学分申请表、汇总学分奖励统计表(电子版格式)于3月23日前发至(631706659@qq.com);认定表及证书复印件等佐证材料于3月23日前交至汽机分院办公室,逾期未交者视为不申请,请注意截止时间。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汽车与机械工程分院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