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教务处有关2017年春季公共选修课的通知:
关于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的通知
2016-2017学年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网上选课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课对象:全体高职同学
二、选课要求:
1、按照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我院15、16级全体高职同学在校期间需选修3门公选课(即6学分), 其中至少选一门职业素养类课程和两门人文素养类课程,且需选修人文素养类中的一门大通识(艺术)课程。15、16级“五年一贯制”及“3+2”学生需选修两门公选课(即4学分),其中至少选一门职业素养类课程和一门人文素养类课程。
16级本科班同学在校期间需选修4门公选课(即8学分), 其中至少选一门职业素养类课程和三门人文素养类课程,且需选修人文素养类中的一门大通识(艺术)课程。
我院14级全体高职同学在校期间需选修3门公选课(即6学分), 14级“3+2”学生需选修两门公选课(即4学分),其中至少必选一门艺术类课程和一门通识类课程(14级“3+2”学生必选一门艺术)。
按学校要求,从上学期起将公选课大类细分。其中小通识(科学)和小通识(职业)属于职业素养类,大通识(人文)和大通识(艺术)属于人文素养类。15级已通过的课程不再做细分。
2、公选课已修满并获得学分的,无需再选,可以参加旁听但不给予最后成绩。毕业时公选课未修满学分的同学,不予毕业。
3、本学期公共选修课每位同学最多只能选2门课程,在校期间已修读的课程本次选课中不得重复选修,否则该门公选课成绩为零。为缓解系统选课压力,本次选课的课程将分阶段开放。
4、各位同学请认真核对自己课表,不要选择与其他课程上课时间段重复的公共选修课程。选课时,同一上课时间段只能选修1门课程。
5、公选课不缓考、不补考、不重修,无故旷课达总课时1/3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选课流程
1、选课:请登入,用户名:学号;密码:原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已修改过的同学用修改后的密码(密码忘记的同学请持学生证到教务处3周老师处进行密码初始化)。进入选课页面后点击网上选课,选择“全校性选修课”进行选课。
对于2位及以上老师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同学们可以在登录选课的主页面点击教师姓名查看教师简历,详细查询该教师的相关信息(如职称、教师基本情况及科研情况等),作为选课参考。
2、试听:第三周学生根据所选课程开课时间表试听一周。因选课的学生不足30人停开的课程,已选该课程的学生可于第三周选择旁听其它课程,在第三周周末进行退改选。
3、退改选
(1)通过一周试听后,对于选课未成功及对已选课程不满意的同学可于第三周周末再次登入补退选,逾期不再受理。
(3)请同学们充分珍惜学校的教学资源,已选的课程因各种理由又决定不上的,务必于退改选期间登陆系统进行退改选,否则,该课程成绩将记录为“0”分归入个人档案。
(4)退改选之后,所有课程不能随意更改调换,学生按照所选课表上课。私自换课的学生,其最后的课程成绩不予登记。
四、选课时间地点安排:
第一阶段:3月1日12:00至3月3日13:00;
学生可通过任何能上网的设备,如手机、平板电脑等进行选课,分院系有上网功能机房的学生请至本分院系的机房上网选课。为方便选课,6号教学楼6809、6810、6813机房在选课期间每天中午12:00—13:00开放。
第二阶段:3月10日18:00至3月12日13:00,全体同学试听后补、退选。
有关加强学院各类选修课管理的通知
各分院(系):
我院的各类选修课(网络课、开放性实训课)在学生核心竞争能力培养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在课程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了如下几个现象:
1、第一轮选课试听后,不准备继续上的课程没有在第二轮退改选时间内及时退选。
2、已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门数后,多选的课程没有在第二轮退改选时间内未及时退选,或学期中途因各种原因不能上课以及期末考试没接到通知而导致的旷课和缺考。
3、两轮选课均没有选上心仪课程或因自身疏忽错过选课时间,与任课老师协商后要求加入课程名单。
4、任课教师随意接收未经选课的学生听课,或应允学生在非退改选时间段帮其退选课,导致课程名单发生变化,任课教师又没有及时发现,导致最后成绩登记问题。
以上几种现象的结果会直接导致公选课记为“0”分或“旷考”,对学生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间接影响:
1、记入该学生档案,显示在毕业成绩总表上。
2、该学生不能参加专升本报名
3、该学生无法申请奖学金
4、占用部分公选课名额,导致部分学生选不上课或选课难,浪费学院资
5、公选课教学管理的混乱,成绩登记容易出错,频繁勘误。
为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秩序,提高我院各类选修课教学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结合我院实际,现对公共选修课程管理作如下补充要求:
一、各分院(系)
1、9月份大一新生入学时通知班主任在始业教育中强调公选课的选课注意事项。
2、选课期间请各分院(系)多途径通知各班班干部或者班主任,通知时附上教务处页面上的通知链接,让学生务必仔细阅读。
3、各分院(系)应负责指导学生正确选课,避免盲目性,防止选课过多超出本人承受能力,影响整体学习质量。
4、请各分院(系)在每个学期选课期间督促各年级还未选满的学生尽快选课。
二、教师
1、教师在上第一次上课时应向学生讲明教学目的、教学要求、教学纪律、考核方式、主要教学内容、教材及参考书目等,使学生对该课有一个总体的了解和认识。
2、任课老师如接收未经选课的学生听课或者学生私自换课的,应做旁听处理,最后成绩不予登记。
3、任课教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平时过程考核,如发现上课班级学生人数实际情况与选课名单不符的,请及时与学生确认或与教务处联系。
三、学生
1、因自身原因没有及时退选的,该课程成绩一律记录为“0”分归入个人档案。
2、因自身原因没有及时选上课程的学生请于下个学期选课期间再进行选课。
3、在校期间多次选修同一门课程,学分只计一次
4、未经选课而参加听课、考试的,成绩不予登记,学分不予计算。
5、学生必须按时亲自上网选课,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时限尚未选课者作放弃选课处理。
6、两轮选课结束后,一般情况下学生不得退选、改选;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的,出具有任课老师签字同意的申请表至教务处更改。
教务处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