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作者:吴老师 汽机系 发布时间:2019年05月28日 09:17

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主题党日活动和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纪委《关于深入开展全省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浙纪明电〔2019〕6号)和集团公司《关于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切实防范和化解“两个风险”,加快建设清廉工贸,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十四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省国资委党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集团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和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不断净化政治生态,扎实推进清廉工贸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二、工作目的

通过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警示教育制度化、常态化,使警示教育的过程成为党员干部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绷紧作风之弦、真正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真正做到公正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营造山清水秀的政治生态、崇廉尚洁的工作环境,扎实推进清廉工贸建设,为建设“六个工贸”提供思想和纪律保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业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三、参加范围和人员

各党总支、党支部支委委员(学院党员领导班子成员、党员中层干部参加所在党总支的组织生活会),三级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由所属党总支牵头开展。

四、完成时间

6月4日前。

    五、主要内容

    1、组织开展廉洁主题党日活动,召集全体党员开展以“从小微细节处开始,做清廉表率”为主题的党日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保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作风,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2、结合警示案例通报,对照工作实际,党组织书记、党组织关系隶属于本组织的学院领导、支委依次作个人对照检查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并对批评意见作个人表态,明确今后的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开展批评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红脸出汗。

    六、会议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把警示教育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抓深抓实。要强化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突出思想教育这个根本,突出严明纪律这个关键,突出制度建设这个保障,对警示教育活动积极部署,层层压实责任。

二是创新载体,注重实效。各党组织既要高标准完成警示教育“规定动作”,又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自选动作”,结合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开展,不断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载体,坚持效果导向,克服和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防止流于形式,防止花拳绣腿,防止应付了事,切实提升警示教育的政治性、针对性,做到内容实、形式新、效果好。

各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召开后,将会议记录、图片资料等收集整理,留存备查,并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简要报道,在学院官网多彩校园发布。

 

 

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