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机分院大学生法制与安全知识及典型案例
作者:吴老师 汽机系 发布时间:2019年08月07日 11:16

汽机分院大学生法制与安全知识及典型案例

 

有句话说的好:“大学是一个微缩的社会。”既然是社会的一个小小缩影也就会发生形形色色的事件,为了避免卷入违法犯罪事件我们除了要调整好心态以外更要知法守法。下面大家一起来学习一些基本的法制宣传教育知识:

我们大学生正处在人生的十字路口,要想不走错路,必须铺设好自己的人生轨道,这就是要注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否则,便会因为不知法,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下面就是一些真实的案例:

重庆某大学学生刘某3年偷书1500多本,价值3万多元。在渝中区法院审判时,称以为偷书是不良行为,不知道是犯罪。被以盗窃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

某学院一男生,家境贫寒,同寝室一同学却很有钱,心生嫉妒,想劫富济贫。在得知寝室同学银行卡密码后,趁同学不在寝室之机,将银行卡盗窃。知道取款机有摄像头,于是戴上帽子和大口罩,蒙面取款1500元。仅两天,警方就将其作为重大嫌疑,拘留逮捕,并送交检察院追究其盗窃罪刑事责任。这些都是因为缺少法律常识,才会发生的案件,所以知法懂法刻不容缓,而在大学生常见的非法犯罪案例中。

 

知法:

刑法有如下规定

盗窃罪: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故意伤害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五条规定: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交通肇事罪:

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诈骗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打架斗殴,寻衅滋事:

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为故意伤害罪。(轻伤以上)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网络犯罪:

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后果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二百八十七条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

(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

(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

案例:2012年,某已经毕业的同学在网络认识自称是某国外杂志社人员,向其购买有关军事方面的信息图片,此同学拍摄温州海警基地的舰船图片并获利几千元。后国家安全机关抓获并判刑。

 

守法:

苏联教育家霍姆林斯基说过,高校将一个无知的人送到社会,就会给社会增加一份危险,事实也的确如此,从偷书事件到盗取钱财事件,不仅体现了,法制案件已经屡见不鲜,并且说明了,大学生法制教育势在必行。

大学生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理应具备法治意识和法制观念,加强大学生法制教育更应该作为重中之重的任务。对安全教育的了解也是必不可少的。

 

心理安全:

第一,需要大学生与身边人的相互关心和照顾,形成有效互助的社会支持系统,避免危机状态出现。大学生可以通过来自家庭成员、亲友、同事、团体、组织和社区的精神上和物质上的支持和帮助,并以此支持和帮助来获得减轻心理应激、缓解紧张状态、提高社会适应能力的有益影响。

第二,珍惜生命,在自身难以克服的情况出现时,懂得寻求帮助和支持,包括同学、老师、班主任、辅导员等身边社会资源,同时根据危机情况性质的不同还可以向校园保卫处、心理健康中心寻求帮助。真爱生命,懂得对自己的生命负责,同时尊重他人生命。

财产安全:

第一,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其一要有戒备心理。针对个人信息有意识的保护,不能随意泄露。其二个人养成良好生活习惯,产物归整,妥善保管。如身份证和银行卡分离存放等。其三储备社会诈骗识别的知识,增强自我辨别能力。

第二,财物损失,要及时报告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其一,要及时报案。发现寝室门被撬,抽屉、箱子的锁被撬坏或被翻动,则很可能盗窃分子已来光顾,应立即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并告知院系辅导员或领导。其二,注意保护好现场。犯罪现场是判断犯罪分子进行犯罪活动和真实反映犯罪人客观情况的基础。侦察人员才有可能发现犯罪分子遗留下的手印、脚印等犯罪过程中留下的痕迹和物品,而这些正是揭露和证实犯罪分子的有力证据。其三,如若发现存折、储蓄卡被盗,应带上有效证件到银行等机构办理挂失手续。若汇款单被盗,为防止盗贼冒名领取应尽快先用电话挂失。并及时到投递邮局挂失。其四,积极向负责侦察破案的公安保卫人员提供情况,反映线索,协助破案。

校园贷案例:某同学,因博彩(手机网络赌博)向网络贷款平台借款,自此陷入网络贷款的恶性循环。2018年8月,其父亲知道后向30余个贷款平台一次还款7万余元,并要求其痛改前非从新开始,但其家长并没有向通知学校老师。2019年2月,此同学累计6门成绩不及格,并又累计欠平台贷款6万余元,在此同学手机上发现网络贷款的平台有:用钱宝、购你花、向钱贷、信而富、分期乐、现金巴士、魔buy商城等。分院经过认真了解,此同学班级一入校就召开了“校园贷”、“网络贷款”、“套路贷”的专题班会,本人也签订过“校园贷”的承诺书,于2019年2月办理退学手续。

防范电信诈骗要做到“三不一要”:

   不透露:不贪小利或言语诱惑,不向对方透露自己及家人的个人信息、存款、银行卡等情况,如有疑问应立即与身边亲友核实或求助110。

   不轻信:不轻信不明电话或手机短信,不轻信不法分子的花言巧语或危言耸听,要及时挂掉电话,不回短信电话,不给不法分子布设圈套的机会。

   不转账:封堵不法分子的最后一扇门,不向陌生人或不明账户汇款转账,保证自己银行卡内的资金安全。

   要及时报案:校园11024小时值班电话:057788159110,同学们万一上当受骗请立即拨打上面的电话,或直接在学校门口值班、或6号教学楼楼下警卫室当面向学校保卫处报告,或者直接向班主任、辅导员老师报告。我们将以最快的速度报同学们的损失降到最低,并根据情况向上级公安机关报案。

网络诈骗案例一:报警人杜某(女)报警称:2019年3月23日,其在学院E幢接到一个电话(18488656547),说自己是快递员,将其的快递弄坏他会双倍赔偿,其加了他的微信号(wxid_14jcay4cdd2f22,昵称“快递客服人员 工号28 陈翔”),其在对方发来的在网页上填写了身份证信息、银行卡号和密码后,发现被骗9980元人民币。

网络诈骗案例二:报警人张某报警称:2019年3月23日,其在学院F1幢一楼内玩手机,看到一个QQ好友(61924432,昵称是:细思极恐(推理墙))在空间发表了一条返利活动的广告,就联系了对方参加充值3000元返利6000元的活动,扫了对方发的二维码,用微信转了3000元给对方,然后对方让我加另外一个财务部的QQ号(1401311075),说返利的钱由财务部给其,后发现被骗

网络安全:

第一,要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其一要有戒备心理。针对网络上的信息有辨别真伪的意识,不轻易相信网络信息。其二个人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影响正常生活学习,遇事多与身边的老师同学进行交流。

第二,不能盲目轻信网络信息。通过QQ、微信等网络渠道接收的信息,不盲目轻信。自己觉得分析不清要及时向辅导员、身边同学求助。

第三,遇到网络诈骗,要及时报告保卫处或公安机关。其一,要及时报案。当遇上网络诈骗,应立即向学校保卫部门报告,并告知院系辅导员或领导。其二,不因小利或贪图便宜参与不良网络活动。

“精日”分子事件:近两年全国各地频繁曝出“精日”分子事件,引起了广大网友的强烈愤慨。这些“精日”分子都受到了惩处,2017年8月7日,有4个"精日"身穿二战日军制服,乘夜在著名抗日遗址、爱国教育基地四行仓库拍照留念,恶毒亵渎烈士英灵。此次事件震惊全国,引发广大网民强烈谴责,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2018年2月20日,两名男子穿着日本军服,在南京紫金山抗日守军碉堡前摆造型拍照并上传至网络。此举严重亵渎了民族感情,理所应当的受到网友的强烈谴责。而警方也对两人予以行政拘留15日处罚。

案例:2019年7月,某同学在自己建的几微信群里发淫秽视频,被警方带走立案调查。

 

用法:

作为一名大学生,我们不但要从课本,学习一些法律知识,还要从各个途径,吸取一些法律知识,

来武装自从己的头脑,懂得法律的效用,切身保护自己利益不受侵犯,用法治观念的思想,来严格要求自我,做到不违法,不犯法,不越法。

现今,法律是一道不可逾越的鸿沟,在知识与能力权衡的情况下,加强法制学习,有助于我们提高个人思想意识,提高我们的道德水平,树立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