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作者:吴老师 汽机系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22日 13:47

关于2019年“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的通知

 

各分院系、职能部门、二级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总体工作安排,现将我院“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2019年5月1日(星期三,国际劳动节)至4日(星期六)放假,共4天。5月1日(星期三,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3日(星期四、星期五)放假调休。4月28日(星期日)、5月5日(星期日)正常上班、上课。4月28日(星期日)补上5月2日(星期四)的课、5月5日(星期日)补上5月3日(星期五)的课,4月30日(星期二)晚上的课程暂停。

二、有关事宜:

(一)5月6日(星期一)上午7:45在学院操场举行升国旗仪式。请全体师生于7:35前进场完毕并按照指定位置列队。

(二)放假期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保证联络畅通。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安全管理,避免各类安全事故发生。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假期学院值班电话:0577-88159110、0577-88338015

 

汽机分院学生请假制度

 

汽机分院学生请假程序,按以下要求严格执行:

1、请假一天之内的拿请假单找班主任批准即可;

2、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之内的由班主任审批后,再到系办审批备案;

3、清明、五一、中秋、十一、元旦等小长假前后请假的同学,班主任审批后,再到系办辅导员、书记等老师审批备案;

4、任课老师、班委干部没有批假的权力;

5、紧急特殊事由来不及书面请假的,必须本人亲自向班主任打电话,班主任批准后,再以手机短信互相确认,并在事后及时补上请假单

 

汽机分院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