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路贷”:魔鬼的谎言
作者:吴老师 汽机系 发布时间:2019年04月11日 08:48

“套路贷”:魔鬼的谎言

 

一些人在急需要用钱,但从其他地方借不到钱时候,就很容易被周边“热情”的"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平台"的服务所吸引。如果缺乏生活经验和法律常识,那么,很可能会一步步落实“套路贷”的套路,被严重欺诈侵害利益。

大家对“套路贷”一定要严加防范。

 

“套路贷”和高利贷的本质区别: “套路贷”,是打着“借款”名义去非法侵占被害人财产。而高利贷的出借人则是希望借款人按约定支付高额利息并返还本金,目的是为了获取高额利息 。显然,“套路贷”比高利贷更加具有社会危害性。

“套路贷”的实质是一个披着民间借贷外衣行诈骗、敲诈之实的骗局。“套路贷”已具备知识型犯罪的雏形,甚至有个别法律从业人员给予其专业的“法律指导”,提升“虚假诉讼”的胜诉率,获取高额犯罪所得。由于“套路贷”隐蔽性强,且利用公权力“扫尾”,被害人很容易上当。

 

 “套路贷”犯罪的基本套路:

一、民间借贷假象。被告人对外以“小额贷款公司”名义招揽生意。

二、阴阳合同:以“违约金”、“保证金”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 “阴阳合同”, 在借款合同上,往往能看到相当大的金额,但等拿到手,会发现其实很少。

三、制造银行流水证据。很多借贷平台会在借贷人将钱取出后拍照留存证据,然后将钱取走,制造借贷人已经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项的假象。

四、单方面肆意认定被害人违约, 大部分“套路贷”都会故意延误借款人的还款时间,想方设法的让其还不了钱。

五、平账。恶意提升借款金额。在被害人无力支付的情况下,被告人介绍其他假冒的“小额贷款公司”或个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与被害人签订新的“虚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账”,进一步垒高借款金额。借贷人往往会发现,帐越平,欠的钱就越多……从原来的10万变成20万、再从20万变成50万、又从50万变成100多万……

六、撕去面具,收网“索债”,或者提起虚假诉讼,通过胜诉判决实现侵占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财产的目的。

以上就是套路贷中的一些常见套路,这里想提醒大家:在资金紧张的时候,尽量通过正当的途径借款,银行贷不了可以向朋友借、父母要,谁都有困难的时候,不能因为面子而深陷套路贷之中。如果发现自己落入”套路贷“陷阱,不要害怕黑恶势力,要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上海、浙江等法院,以及各地司法机关都在出台对于“套路贷”处理的相关规定,全国各地扫黑除恶行动也在加大“套路贷”犯罪的黑恶势力,相信“套路贷”一定会早日从我们社会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