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届毕业班毕业生、班主任:
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管理办法》,现将学生学分奖励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组织好学生做好学分奖励申报工作,4月10日11:00前将奖励学分申请表(电子稿格式)以“学号+姓名”为表格名称,再以“XX班级奖励学分申请表”为文件名发送至631706659@qq.com邮箱;证书复印件等辅助材料于4月13日前报到汽办。逾期不再补报。
学分奖励申请相关事项
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学分管理办法),现将学生学分奖励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学分奖励申请对象:目前尚有不及格课程的2016届毕业生和往届结业生。具体根据管理办法申请充抵学分;
2、奖励的学分可申请充抵除两课、体育课、毕业设计及专业综合实践之外的课程的学分。但考试中作弊处理的课程不能用奖励学分冲抵,只能参加重修考试;
3、建议学生优先充抵公共选修课学分,因公共选修课如在毕业后需要补修,其程序与在校生相同,需先申请选课,修完考试通过方可取得学分;
4、请各班班主任及抵学分申请者认真阅读“奖励学分管理办法”,如实填写申请表;如申请奖励的资格证书、等级证书等材料未在“奖励学分管理办法”中提及,需填写申请表之外,另填写认定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
5、请严格按照“申请表范本”(附件一)填写,如未按规定格式填写将予以发回。
6、毕业审核分院联系老师:苏如如 联系电话88311534
浙工贸院(2012)67号学生奖励学分管理办法(红头).doc
汽车与机械工程分院
2018-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