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订《2017级学生手册》中《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分院系:
根据《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修(制)订高职专业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现对《2017级新生手册》文件中《浙江工贸职业技术学院公共选修课管理办法(摘要)》内容做如下修改:
原文件中“二、选课办法及要求”第2点:公选课要求高职三年制学生在校期间至少选修6个学分(三门课程),其中包括人文素养类4个学分(两门),职业素养类2个学分(一门),且需选修两类中的一门艺术类课程;二年制学生在校期间需选修4个学分(二门课程),其中包括人文素养类2个学分(一门),职业素养类2个学分(一门)。
现修改为:我院17级全体高职同学在校期间需选修四门公选课(即8学分),两门职业素养类课程(必须选修一门艺术类课程)和两门人文素养类课程。17级“五年一贯制”及“3+2”学生需选修两门公选课(即4学分),一门职业素养类课程和一门人文素养类课程。
请二级部门务必及时通知到专业主任、辅导员和班主任,保证新生选课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7年9月18日